为规范假期间涉旅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一个和谐、诚信、规范的旅游消费价格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保障消费者“五一”、“三月街”民族节假期舒心出行、放心消费,促进大理州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凡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的停车收费,各经营单位必须继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涉旅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严格明码标价,做到价格透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品名清晰、价格准确、计价单位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价格变动时需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电商平台等线上渠道经营的,需以文字、图像等清晰方式在经营页面明码标价,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
三、聚焦重点领域,规范价格行为。餐饮、住宿行业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不得价外加价、捆绑消费。宾馆酒店需醒目公示房型、价格及额外付费项目,线上订单生效后不得临时加价。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通过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交通运输等行业要严格落实针对特定人群、特殊时期的减免优惠政策。
各相关经营主体应高度重视,切实规范自身经营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侵害消费者权益及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 张楠
校对 龚怡丹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