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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增铭、蒙志李、王金友、彭云峰做客《大理州政协委员访谈录》

发布时间:2025-07-31
文章来源:风花雪月号 作者:刘榕杉 点击数:14519

7月31日上午11点至12点,第142期《大理州政协委员访谈录》邀请州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大理州委主委、州政协副秘书长(兼)杨增铭,政协大理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州文联四级调研员蒙志李,新大理人代表、大理理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友,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彭云峰,就“加快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旅居云南’大理样板”的话题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本期上线嘉宾

州政协常委

九三学社大理州委主委

州政协 副秘书长(兼)

杨增铭

政协大理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大理州文联 四级调研员  

蒙志李

新大理人代表 

大理理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金友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副局长

彭云峰

本期热点话题

大理州旅居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旅居产业发展,2024年组建了加快“旅居大理”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班。大理州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旅居大理”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123456”工作思路,全面推动旅居业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各县市结合自身优势制定专项方案。梳理适合发展旅居的自然村255个、乡村旅居村庄总户数18461户,盘活运营房屋数量1020宗,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炼出漾濞阿尼么“创意活化”、祥云七宣村“乡村CEO引领”、永平花桥村“梅艺研学”、大理中和村“艺术乡建”等以村集体为主导的联农带农益农旅居新模式典型示范案例25个,其中20个入选全省100个“旅居云南典型案例汇编”。

依托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云南”精准招商专题活动、“旅居云南·慢享时光”北京宣传推介大会等,打响“旅居大理·品味乡愁”金字招牌,大理旅居业快速增长,“慢生活+深体验”模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全国旅居者,成为云南文旅的一个新标杆。

一是旅居人群多元汇聚。2024年旅居大理的“新大理人”约27万(省文旅厅统计数据),初步统计分析,经营民宿、咖啡馆等文旅相关产业的创业者与自由职业者约占40%-50%,活跃于共享办公空间的数字游民(含远程工作者)约占20%-30%,艺术家约占6%-10%,中老年康养群体约占15%-20%。从地域来源看,来自一线城市的旅居者约占30%,二线城市约占45%,其余为中小城市及部分海外游客。2025年1—6月,大理州旅居人数达17.62万人,同比增长22.64%。

二是旅居经济带动多行业发展。民宿产业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目前大理州正常经营民宿6067家,从业人员达8万余人,主要分布于洱海周边、巍山古城、沙溪古镇等重点文旅区域。2024年,70户限额以上民宿实现营业额2.36亿元,同比增长4.8%,拉动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0.7个百分点,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房地产市场州外需求占比突出,近四成市场份额由州外旅居需求支撑,推动房地产市场与旅居经济深度融合;服务业多领域快速发展。2024年,大理州旅客运输总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同比增长8.1%、5.1%;大理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8.82亿元,同比增长23.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实现营业收入1.43亿元,同比增长25.1%;餐饮业消费营收迅速增长,旅居者餐饮消费占比约30%,2024年大理州餐饮业营业额137.09亿元,同比增长6.5%。

大理在旅居产业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和分析。

当前,大理州旅居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推进“旅居大理”建设的目标还有差距。特别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需求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制约发展的关键瓶颈和短板也日益凸显。

一是产业融合度不高,区域协同发展需进一步深化。大理州产业间相互渗透少,融合发展不够,形成深度协同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不多,产业融合度不高。

二是基础设施滞后,与高品质旅居环境要求不相适应。部分重点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不同程度存在道路狭窄、交通不便、通信信号覆盖不足等情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亟待提升。同时,养老设施、医疗卫生和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旅居客群购物、消费、养老、医疗、文化体验等便捷性、个性化需求。

三是扶持政策不明确,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不足。 年度可用于发展旅居产业的统筹资金规模、地方财政配套能力与额度、重点支持项目方向、申报审批流程、扶持补助落实细则等,均不够明确具体,给政策宣传、招商引资和落地执行带来困难。

四是专业人才匮乏,培优育强及聚才引智需加强。其中包括市场主体不足、本土企业能力弱、高端人才匮乏、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复合型人才短缺、项目推进困难等问题。

构建有效的联农带农机制,让旅居产业真正惠及当地百姓。

一要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完善合作开发机制。 坚持市场化方向,强化村党组织、农户、企业、合作社多方联动,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

二要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保障产业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农民。 村民可通过提供闲置住房、土地流转等资源获得租金收入,参与村内业态获得务工收入;村集体可通过“保底收益+股份分红”等壮大集体经济;企业则通过运营获得发展收益。探索“租金+保底收益+经营分红+就业增收”等多元利益分配模式,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真正成为旅居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要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厘清各方责权利关系。 明确政府、村党组织、企业(运营商)、村集体(含合作社)、农户的职责、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及企业(运营商)的主体作用。

来源 风花雪月号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