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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2地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12-21
作者:汤雁玲 点击数:2165

12月20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示了

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

拟获命名

详情如下

👇

关于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国家民委组织评选,现对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6日17时前向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66508638 

电子邮箱: mztjcj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国家民委

2023年12月20日

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云南省)

曲靖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

大理白族自治州

昆明市安宁市

昭通市彝良县

曲靖市麒麟区

保山市龙陵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丽江消防救援支队

香格里拉海关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倒生根社区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来源 大理州人民政府网

责编 汤雁玲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