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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3-10-07
作者:康莞悦 点击数:15422

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大理州铁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坚决守护好旅游金字招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和警示震慑作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信用经营、诚信经营,勿要以身试法。现通报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三期,具体案例如下:

一、大理古城寸红银庄销售假冒伪劣银饰品案

案件情况:2023年9月26日,根据上级移交的线索,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大理古城的寸红银庄涉嫌销售假银饰品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寸红银庄在经营中将镀银的饰品当做足银饰品向游客销售,游客在自行委托检验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寸红银庄按照承诺的“假一罚十”向游客做出了赔偿。经对店家做出严厉批评教育后,店家自行在“两节”期间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三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3倍(处罚上限)的罚款。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10月6日

二、导游张某某在导游服务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线索,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7月14日对导游张某某(导游证号:AEY1388D)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导游张某某在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律依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张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7.50元,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10日

三、导游李某某在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案件线索,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导游李某某(导游证号:LDP7349B)在导游活动中涉嫌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2023年4月29日至30日,导游李某某在昆明至大理段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鲜花饼11件、榴莲饼7件、海苔卷1件,共计19件。

法律依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李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0.00元,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9日

四、宾川县公安局依法查处郭某涉嫌盗窃景区财物案

案件情况:2023年7月16日,广东籍游客郭某到宾川县鸡足山景区旅游,游览寺庙看见功德箱内的钱财时,见财起意,盗窃了宾川县鸡足山景区铜瓦殿大雄宝殿、五观堂、观音阁内功德钱现金766.5元,被当场抓获。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郭某盗窃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追缴违法所得766.5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宾川县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3年7月16日

五、大理市沈某某价格欺诈行为案

案件情况:2023年4月18日,当事人虚假折价提供服务的价格违法行为经查属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40000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6月29日

六、字某某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3年9月7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大理火车站路口开展行政检查,发现车牌号为云LD83100小型轿车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该车辆核载人数5人,实载5人(含驾驶员1人),执法人员现场分别对驾乘人员询问得知,驾驶员字某某与乘客通过花小猪线上平台约定从大理火车站前往大理镇才村码头,并约定行程结束后通过花小猪线上平台收取乘车费。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云LD83100号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经查,驾驶员字某某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字某某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3年9月15日

来源 大理州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责编 杨金敏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