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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大理市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7-20
文章来源:大理州公安局 作者:代汪媛 点击数:16015

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20日—10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海东开发管委会、下关街道办、满江街道办、太和街道办、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上关镇、双廊镇、挖色镇、海东镇、凤仪镇城市市政道路、国省道、县乡道以及环洱海流域旅游道路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

(二)未按停车泊位指定方向停放的机动车。

(三)未在停车泊位或者超出、跨越泊位停放的机动车。

(四)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的机动车。

(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泊位内停放等违法停车行为。

四、整治措施

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采取告知、劝离、现场查处、电子警察抓拍等措施。

对影响道路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不驶离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依法进行拖移。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对拒绝、对抗、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理市公安局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9日


来源 大理州公安局

责编 代汪媛

审核 李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