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8月30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理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占华所作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和大理州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对修订《条例》的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州党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许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为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委关于“湖泊革命”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完善滇池保护条例等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的要求,修订《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决定将《条例》的修订列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并纳入2022年年度立法计划。
来源 大理日报
见习编辑 康莞悦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