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喜迎二十大 一起向未来”永平县第六届
广场舞大赛的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绿色、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展示群众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讴歌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共建和谐幸福文明美丽新永平,经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举办永平县第六届广场舞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永平县文化馆、永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永平县融媒体中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6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
永平县文化馆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萍15096922669。
三、参赛规程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两个阶段的参赛节目必须保持一致。初赛为参赛视频评选,报名截止后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评委会评审选出12支广场舞参赛队于6月11日在永平县健身馆进行决赛,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充分利用七彩云端、永平融媒抖音直播间、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直播专区对演出活动进行录播。
四、赛事规则
(一)永平县内各文艺健身队均可参加,每支参赛队选手人数不少于14人(含14人),不超过24人(含24人),人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每个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若重复参赛则取消相关队伍参赛资格。
(二)每支参赛队报名时需交参赛节目视频,以音视频同步方式录制,可用手机或其他设备横屏录制,要求整支舞蹈完整录制,不准剪辑,不要变焦,录制环境不限,视频画质清晰、音质良好。曾获过往届比赛奖项的节目,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三)录制时间必须为2022年5月,视频格式:MP4、MOV、AVI均可。时长限六分钟以内,超时不予接受报名。
(四)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广场舞的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比赛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五、评分办法
决赛采用评委现场打分、不亮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下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六、奖项设置
本次广场舞大赛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六名。
七、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有意愿参加本次大赛的队伍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初赛视频,参赛所需服装、化妆、道具、音乐自备,所有参赛队伍一切费用自理。
(二)在比赛过程中,如参赛选手对比赛过程有疑问,须在赛后按组织程序上报,严格遵守赛事纪律,尊重现场评委及工作人员,未按时参赛者作弃权处理。
(三)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赛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参赛人员14天内未曾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两码“绿码”。参赛期间佩戴口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本次活动严格按永平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开展工作,如遇疫情防控等形势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作相应调整。
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4日
关于举办“喜迎二十大 放歌博南山”永平县第二届
博南歌手大赛的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绿色、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展示群众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永平厚重的历史文化、展示我县优秀的民族文化和人文风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讴歌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共建和谐幸福文明美丽新永平,经中共永平县委宣传部、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举办永平县第二届博南歌手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永平县委宣传部、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永平县文化馆、永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永平县各乡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永平县融媒体中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6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
1.各乡镇报名地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永平县文化馆各乡镇分馆)。联系人及电话:博南镇分馆,林育红18987227811;龙街镇分馆,罗云13987815994;杉阳镇分馆,李忠海13887279288;龙门乡分馆,苏吕飞13987287215;北斗彝族乡分馆,施向文13887245992;厂街彝族乡分馆,王永军13988570690;水泄彝族乡分馆,丁文早13887281660。
2.县级各部门报名地点: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股,联系人及电话:苏晓红13987294628。
三、参赛规程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两个阶段的参赛曲目必须保持一致。初赛为视频评选,初赛参赛视频统一上报县文化和旅游局。报名截止后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评委会评审选出15位(组)参赛选手于6月11日在永平县健身馆进行决赛,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充分利用七彩云端、永平融媒抖音直播间、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直播专区对活动进行录播。
四、赛事规则
(一)参赛条件及要求
1.凡属永平县公民或在永平县境内工作、学习的公民均可报名参赛,每位(组)选手只能选择代表一个县级部门或一个乡镇参加一个组别(唱法)的比赛。
2.参赛歌曲内容健康,曲调优美动听,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不受地域、语言、新老作品限制,曾获过往届比赛奖项的曲目,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3.歌曲时长不低于3分钟(含3分钟),不超过6分钟(含6分钟)。
4.参赛歌曲以音视频同步方式录制,可用手机或其他设备录制,要求整首歌现场真实演唱,完整录制,不准剪辑,不准对口型,伴奏形式、录制环境不限,半身、全身横竖屏均可。
5.录制时间必须为2022年5月,视频格式:MP4、MOV、AVI均可。
(二)参赛组别及演唱形式
1.比赛组别(唱法)设有:成人组(18—55周岁)和少年组(7—17周岁)两个组别;成人组分民族唱法、原生态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4种唱法,少年组不分唱法。
2.演唱形式:独唱、重唱、组合演唱均可,组合演唱歌手在16人(含16人)以内。
五、评分办法
决赛采用评委现场打分、不亮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下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歌手大赛每个组别(唱法)设金奖一名、银奖一名、铜奖一名,优秀组织奖三名。
七、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有意愿参加本次大赛的选手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初赛视频,参赛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人员、伴奏音乐自备。
(二)在比赛过程中,如参赛选手对比赛过程有疑问,须在赛后按组织程序上报,严格遵守赛事纪律,尊重现场评委及工作人员,未按时参赛者作弃权处理。
(三)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赛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参加决赛人员14天内未曾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两码“绿码”。参赛期间佩戴口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本次活动严格按永平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开展工作,如遇疫情防控等形势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作相应调整。
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5日
来源 “永平文旅”微信公众号
责编 杨奥
审核 华芳